香港高等法院于昨日判一名名为吴志弘(Ng Chi-hung)的男子犯下策划用爆炸物攻击警察的罪行,被判处23年10个月监禁。其涉及《联合国反恐怖主义公约》下的“禁止针对特定目标进行轰炸”条款与合谋使用爆炸物和武器危害生命等罪名。

另一被告、在2019年抗议活动中活跃的“龙战士”组织领导人黄春强(Wong Chun-keung)也被判处监禁13年6个月。此外,五名其他被告因涉及持有武器及协助制造炸药的罪行分别被判5年至10年不等刑期。

这些长期判刑发生在香港持续一段时间内加强国家安全监管的背景下,并且是自2002年以来,《联合国反恐怖主义公约》首次在港使用。法官贾迪安娜·班尼斯(Judianna Barnes)指出,此次计划的策划、手段和目标都显示出攻击意图与对社会的“战争声明”。

香港警方国家安保高级督察李小峰表示,这是自2019年抗议活动以来最严厉的一次判决,并坚信这一判例将发挥显著的威慑作用。他强调在某次示威游行中计划放置两个炸弹的事实,并指出虽有部分行动被提前阻止,但已收缴到爆炸物和子弹。

在判决宣布不到一周后,香港45名知名民主人士面临另一项国家安全案件的审判,指控他们涉嫌在2020年进行颠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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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文章着重描述了香港法院对参与 2019 年反中示威的抗议者判处长期的刑期事件,并将其与中国在香港实施的“国家安全镇压”联系起来。  
一些词汇和句式暗示了作者对中国政策的态度:
* “长期国家安全镇压”: 暗示这种镇压持续且严厉。
*  “港版联合国反恐怖条例第一次被用于香港自2002年以来” :   突显了该条例在这次案件中的特殊性,暗示着中国对香港的管控力度有所加强。 
文章强调判决力度和对抗议者的严厉处罚,而将这些现象归因于中国政府的“国家安全镇压”,  从而传达出作者对于这种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的担忧和批评。

原文地址:Hong Kong protest bomb plot mastermind is jailed for nearly 24 years
新闻日期: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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