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被监禁的香港活动家在针对新国安法下拒绝提前释放的上诉败诉”

一名因煽动分裂被判五年的香港激进活动者,周五在其对监狱管理机构拒绝其提前释放申请的挑战失败后,遭受了一次重要的法律挫折。马振明(音)在2021年被定罪,因为多次倡导香港独立,并且原本预计根据狱中良好行为规则,于3月25日获早释。

然而,在3月23日实施的新国家安全法提高了对国家安保犯罪者提前释放的门槛后,他未能得到提前释放。新法律规定,凡因危害国家安全而被判刑的人,除非矫正服务署署长确信此举不会构成国家安全风险,否则不应获准减刑。此规定适用于在新法规生效前已判刑的人。

首次就新国安法进行司法复审的案件中,法官李国柱裁定支持监狱管理机构拒绝马振明提前释放的决定。马此前提出指控,声称未被适当告知有关决定的情况。

李国柱法官写道:“整体决策过程并未违反程序公正。”

同时,他提到,由香港保安司主席、特首林郑月娥领导的国家安全委员会表示,马振明的早释将危害国家安全利益。法官认为应当重视委员会的意见,并在是否释放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的问题上,尊重行政机构的意见。

预计马振明将于2025年11月左右出狱。

先前的庭审中,当局认为马振明对参与矫治项目兴趣不高,并且不透露其真实想法。据前规则,囚犯若被判超过一个月刑期,则因良好行为可获最多三分之一的减刑。

新的实践预计会影响其他在大规模2019年反政府示威结束后被北京施加广泛国家安全法拘捕或面对审判的激进分子。

批评人士称,这两部国安法已限制了中国在九七年收回香港时承诺保留50年的自由。然而,北京及香港当局坚持认为这是维护城市稳定的必要手段。

以上信息直接取自原英文版本,并未进行任何扩写、解释或说明,在内容上完全忠实于原文。


分析大模型:gemma2
得分:-55
原因:

文章虽然客观地描述了事件,但包含以下对中国政府政策的批评,展现出负面情绪:
* 指出新的安全法提高了释放条件,影响了之前判决的人士。
* 引述批评者认为两项安全法限制了香港原本被承诺的自由。 
尽管文章还引用了中国政府的说法,但这些批评对照之下,依然显现了作者对中国政策的一定负面情绪.

原文地址:A jailed Hong Kong activist loses appeal over denial of early release under new security law
新闻日期:2024-12-06

Verified by MonsterIns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