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拱:一位为所有人赢得出生公民权的人**

1895年8月,一位名叫黄金拱(Wong Kim Ark)的年轻厨师,在从中国长途跋涉返回旧金山的途中,即将从科普特号(S.S. Coptic)轮船下船时,被美国海关官员拒绝入境。

他们说,他不是美国公民。尽管黄先生出生在旧金山的唐人街,离他现在被扣留的港口不远。官员们后来辩称,第14修正案关于所有在美国国土出生的人自动获得公民权的规定不适用于他,因为他和他的父母在他出生时并不“受美国管辖”。

黄先生没有退缩,而是将他的案件告上了法庭,并最终胜诉。

在黄先生的案件中,最高法院确认了宪法对几乎所有在美国出生的儿童的自动公民权保障,这项权利在普通法中有着深刻的根源。自1898年的裁决以来,对出生公民权的这种广泛理解一直是该国的法律。

现在,特朗普政府正试图推翻黄金拱案的裁决,并更广泛地取缔出生公民权,以此来打击移民。

特朗普总统上任的第一天,就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宣布政府将停止将父母没有证件或暂时居住在该国的在美国出生的孩子视为美国公民。

该命令引发了一系列诉讼,主要来自民主党检察长和民权组织。上周,该命令被无限期阻止。一位联邦法官称其“公然违宪”。司法部已经对其中一项禁令提起了上诉。

特朗普政府正在推进对1898年裁决的重新解释,借鉴了约翰·伊斯特曼(John Eastman)等一小群法律学者的观点,约翰·伊斯特曼是一位以起草阻止国会认证2020年总统选举计划而闻名的律师。

目前尚不清楚最高法院,即使是保守派占多数,是否愿意受理此案。尽管如此,最近的举动可能为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战奠定基础,出生公民权的批评者希望这场法律战能逐渐削弱长期存在的先例。

弗吉尼亚大学法学教授、移民和公民法专家阿曼达·弗罗斯特(Amanda Frost)说,黄金拱案“是已决定的法律,或者至少是任何事情都可能确定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能被打破。”

黄先生的案件发生在类似的、国家对移民的高度焦虑时期。

他的父母是19世纪中叶开始涌入美国寻求经济机会的中国劳工浪潮的一部分。黄先生的父亲在旧金山唐人街附近经营一家杂货店,他的儿子黄金拱于1870年在那家商店楼上的公寓里出生。

越来越多的中国工人在西海岸迅速引发了经济竞争和恶性种族主义。治安维持会暴徒经常恐吓,有时甚至私刑处死这些移民,他们经常被描绘成不可同化、低人一等和携带疾病的人。

联邦法律也反映了这种偏见,例如1882年的《排华法案》,该法案禁止大多数中国人进入该国,并禁止他们所有人成为归化公民。

大约在那个时候,黄先生的父母带着他们的儿子回到了中国。然而,由于受到更高工资的诱惑,黄先生很快回到了美国。

尽管有《排华法案》,他还是能够这样做,因为立法者在1868年,也就是他出生前两年,通过了第14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

该修正案推翻了1857年的德雷德·斯科特(Dred Scott)判决,该判决宣布,在美国被奴役的非洲人及其后裔不是美国公民。

对于黄先生和他的支持者来说,该修正案的广泛措辞——尤其是“所有人”一词——意味着像黄先生这样在美国出生的人是公民,尽管有排华法案。在他最初几次旅行中,他都能够通过证明自己出生在旧金山而重新进入美国。

但政府为了堵住他们认为的漏洞,开始寻找一个试验案例,并最终找到了黄先生。

政府的律师抓住修正案中的另一个短语——“受其管辖”——辩称,由于黄先生的父母在他出生时是中国公民,他们受中国皇帝的管辖,因此他们的儿子也是外国势力的臣民。

黄先生的律师引用国会辩论来论证,修正案的作者打算让出生公民权得到广泛适用。管辖权条款下的例外情况非常少:外国外交官的子女;占领美国领土的敌对外国军队;最初,还有一些美洲原住民(国会在1924年将公民权扩大到所有美洲原住民。)

黄先生的律师也有一个重要的政治见解:如果黄先生败诉,那么在美出生的欧洲白人移民的子女也将被剥夺公民权。

目前尚不清楚最高法院将如何判决此案。两年前,在普莱西诉弗格森案(Plessy v. Ferguson)中,法院认可了“隔离但平等”原则,为吉姆·克劳法(Jim Crow laws)提供了法律支持,这些法律在南方隔离和剥夺了美国黑人的权利长达数十年。法院还维持了几项排华法案。

一年多后,法院以6票对2票的投票结果站在了黄先生一边。在判决中,法官霍勒斯·格雷(Horace Gray)解释说,第14修正案中提到的“所有人”一词“仅受地点和管辖权的限制,而不受肤色和种族的限制”。

自该裁决以来,出生公民权通常不仅被接受,而且还被誉为该国对一项基本美国价值观的承诺的象征:所有在美国出生的人在出生时都是平等的,无论他们的种族、宗教或父母的移民身份如何。

尽管如此,仍然存在一些异议,尤其是在最近,因为该国一直在努力应对大量移民的涌入。

特朗普政府的律师在最近的法庭文件中辩称,出生公民权应仅适用于父母合法居住在美国的非公民子女,就像黄先生的父母在他出生时一样。

律师们还表示,无证移民和持有临时签证的人,如游客和学生,仍然效忠外国政府,因此“受”其“管辖”,这使得他们在美国出生的子女没有资格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宾夕法尼亚大学政治学荣誉退休教授罗杰斯·M·史密斯(Rogers M. Smith)是少数主张对1898年裁决进行更狭义解释的法律学者之一。“该决定没有讨论未经授权的外国人的子女,”他说。“这是模棱两可的。”

史密斯先生说,就他个人而言,他赞成自动出生公民权,包括无证移民的子女。而且像大多数法律学者一样,他认为总统——在本例中是特朗普先生——无权使用行政命令来决定第14修正案下的问题。

大多数法律学者认为,目前的最高法院不太可能希望重新解释一项可以追溯到一个多世纪以前的先例。

出生公民权的合宪性并不是一个特别意识形态的问题。在那些主张对第14修正案公民条款进行广泛理解的人中,包括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著名的保守派法学教授约翰·尤(John Yoo)。

不过,有迹象表明,情况可能正在发生变化。

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的法官詹姆斯·C·何(James C. Ho)曾被提名为最高法院的候选人,他曾有力地主张几乎所有在美国出生的儿童都应自动获得公民权。但在去年秋天的一次采访中,何法官似乎放弃了这种广泛的解释,并援引了特朗普政府最近在其法律文件中引用的另一个论点。

“出生公民权显然不适用于战争或入侵的情况,”他告诉一位采访者。“据我所知,没有人主张入侵外国人的子女有权获得出生公民权。”

一些学者看到了更邪恶的东西。哈佛大学历史学教授埃里卡·李(Erika Lee)说,特朗普总统关于出生公民权的行政命令需要在更广泛的背景下看待,即他为遏制移民所做的努力,就像黄金拱案源于一段强烈的反华情绪时期一样。

“我认为,这是当时和现在之间一个非常明显的相似之处,”她说。

直到最近,黄金拱案在公开场合很少被讨论,甚至黄先生的后代对他这位创造历史的祖先知之甚少。现在,关于该决定的重新辩论可能会导致对成为美国人以及谁有资格成为美国人的重新定义。

至于黄先生,在他赢得法庭胜利后,像许多华人一样,他继续面临联邦移民官员的冗长审讯,以证明他是公民。

最终,他移居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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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20
原因:

文章肯定了华人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身权益的努力,也承认了华人对美国社会的贡献,总体上偏中性。

原文地址:This Man Won Birthright Citizenship for All
新闻日期: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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